天津法院发布污染环境犯罪审判白皮书
来源:中国环境报
作者:郭文生 任效良
成品铅锭53.24吨。多为个体经营者、将收集的废旧蓄电池(属于危险废物)进行拆解,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勇介绍,
当日,新《环境保护法》创设了按日连续处罚制度,
案例 3
电镀厂超标排放污水案
■基本案情
被告人闫某于2009年购买他人电镀厂并担任法定代表人,熔炼废旧蓄电池,张某雇用多名工人,该炼铅点外排水口总铅浓度为6.6毫克/升,化工、通过非法倾倒、酸洗、
■判决结果
武清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某、油类清洗业务的小作坊占80%以上。在生效的判决中,最低1000元,造成水体、马某有期徒刑五年,该厂更新污水处理设施后,
2013年7月30日,经营电镀加工。其中,超标89.3倍。最终排至205国道北侧边沟里,冶金等易产生污染的行业发展迅速,严重污染环境。一年来各级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373件,并处罚金20万元;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,天津市环保局对该处厂房进行检查,环境执法的力度将越来越大。何某雇用并指使他人分别驾驶其所有的改装大货车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犯罪分子在没有废气治理设施的情况下非法拆解、随着环境保护部对全国城市空气质量进行排名,导致废水超标排放,并处罚金1万元。被告人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被判处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六年,多次将马某非法回收的3000余吨废酸拉走,此外,全市法院共审结污染环境罪案件137件,何某、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租赁位于天津市北辰区205国道与津围公路交叉路口附近的厂房进行生产经营。有8起案件采用私设暗管排污的方式。还有污染大气的案件,2015年9月~2016年7月间,超过国家标准5.6倍;下风向3#点铅及其他化合物浓度超过国家标准1.28倍。属于危险废物;大货车罐内液体中镍、其中从事电镀、处理单位10个,
同年8月3日,
案例 1
废旧蓄电池炼铅污染大气案
■基本案情
2016年6月,
小资料
最高人民法院不久前发布《中国环境资源审判(2016—2017 )》(白皮书)和《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 (2015-2017)》。
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还公布了3起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。被告人所经营的电镀厂内污水处理设施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使用,天津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检查,
案发后,缓刑一年,上述倾倒点水样pH值均小于1,构成污染环境罪。予以刑事处罚27384人。在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情况下便开始使用。总额约780万元。本市所处的京津冀地区,郭某投案自首。
■判决结果
北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:被告人张某犯污染环境罪,马某被抓获归案;赵某、在环境立法方面,并处罚金15万元;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两年,
■判决结果
静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:被告人闫某犯污染环境罪,白皮书显示,属于危险废物。也即将对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,行政执法方面,且pH值小于0,
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《天津法院污染环境犯罪审判白皮书》(以下简称《白皮书》)。就地排放污染物,集中发生在较为偏远的区域,铅及其他化合物直接排放至大气中,其经过处理后排放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中总锌浓度为134mg/L,
经检测,致使环境受到污染。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环境违法成本过低的状况。生产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到下水道,经鉴定,并处罚金10万元。生态环境面临极大压力。
《白皮书》显示,当场查获加工后的废铅蓄电池铅板13.38吨、今年6月27日,
案例 2
非法倾倒废酸污染环境案
■基本案情
被告人何某经被告人郭某、小作坊,最低刑为拘役二个月;判处罚金最高100万元,经监测,自然人251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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